民眾黨中評會透過聲明表示,民眾黨雖為柔性政黨,允許他黨成員加入本黨,惟依照民眾黨「地方組織辦法」第3條第5項規定,只要身為地方區主任以上黨務、黨公職人員,均要求要單一黨籍。
中評會說,「舉輕以明重」,對於未來即將就任的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均應於就任前辭去其他黨籍職務及身份。
民眾黨「地方組織辦法」規定,直轄市/縣/市地方黨部的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及執行長,以及鄉/鎮/縣轄市/區服務處主任均需具備民眾黨黨員身分,且不得同時具備其他政黨黨籍。
今日中評會通過,將相關規定擴大適用於不分區立委,且從第11屆期開始,「不分區立委2月1日前未辭另一個政黨黨籍,就不能接任不分區立委」,亦即黃珊珊必須辭去親民黨籍,否則將丟掉不分區立委一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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