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蔡英文2016年參選總統時承諾訂定《最低工資法》,將基本工資訂定法制化,做為每年調整基本工資依據,歷經7年後,《最低工資法》草案在今年9/21終於通過行政院會,送入立院衛環委員會逐條審查。
根據三讀通過條文,最低工資審議會每年Q3召開會議審議最低工資,審議會委員屬於無給職,任期為2年,期滿得予續聘;勞動部應於審議會會議結束後30日內,公開會議資料及紀錄;而最低工資調整之實施日期訂為每年1月1日,若審議會認有必要者,得另行決定實施日期。
經過數次朝野協商,仍有4個條文未取得共識,包括第7條最低工資審查委員會成員、第9條最低工資調整的參採指標、第12條最低工資研究小組做成的政策評估報告是否公開,還有時力提案的違反最低工資規定的企業是否要限制不得參加政府採購案;最終第7、第9條民進黨團版本無異議通過,第12條民進黨團版本以贊成51票、反對14、棄權6票通過、時力提案版本表決未通過。
針對各黨團對最低工資審議會組成跟比例分歧,行政院版提案設置委員21人,由勞長擔任召集人、經濟部、國發會代表1人、學者專家4人,另外勞、資方代表各7人;但藍黨團主張勞團應近半比例,並排除政府代表,時力黨團則強調應比照日韓,勞、資、學三方比例相等。
另在最低工資調整的參採指標,藍黨團主張年度調整幅度不得低於CPI(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時力黨團則表示不應低於CPI,民眾黨團則強調,調幅不得低於CPI和前一年的最低工資,並應增列其他參採指標配比。
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今表決前仍重申,希望《最低工資法》的審議會要專業化,勞資學三方比例應該要1比1比1,政府代表無論是出席或列席也不應做為壓縮學者專家的藉口;而最低工資的調整幅度也要增設樓地板,應不低於CPI,讓勞工分享經濟果實,不會因為物價上漲讓錢變薄,應該讓最低工資法跟CPI掛勾。
民眾黨立委賴香伶則說,《最低工資法》內容雖有很多不足,但還是希望可以通過,一個延宕7年的立法,當時勞動部長許銘春跟前閣揆蘇貞昌,多次用蒐集民間意願推託,但蔡英文喊出3萬元工資,是否實現了還是跳票?一個喊價式的基本工資,不應淪為政治籌碼,未來修正版本裡,民眾黨版本清楚提出3方向,包括要有專業委員,在代表席次裡,政府部門應降低,勞、資、公應7:7:7;另外調幅要不低於CPI跟基本工資,這能反映通膨;最後期待可長可久的制度,要讓審議委員不能架空,可以提出公式配比,讓國人相信制度而非個人。
國民黨立委林為洲則指出,很遺憾今天雖然要三讀,但已延宕7年多,他過去擔任衛環委員會召委要排案,也受到執政黨阻擋,今天終於因為選舉看到可以三讀,還是要感慨說一聲,「選舉萬歲」;遺憾的是,國民黨團堅持審議委員勞方代表要超過資方,但行政院版本卻同額,加上政府代表,勞方還是弱勢;且每年調整最低工資,堅持要高於CPI指數才有實質意義,且違法資方要受到懲罰,在一段時間內不得參加國家標案,這樣的處罰合情合理。
民進黨立委吳玉琴則說,關於審議會人數,各國都由勞、資、第三方組成,人數多為相同,所以民進黨也是沿用,希望學者專家不宜增加,因為連同政府代表恐超過勞資成員,另外針對在野黨團提出調幅樓地板,若只針對特定指標,無法徵酌其他指標,恐欠缺彈性;而關於研究小組,做成的報告跟調整建議是提供審議會參考,是否要調幅都由審議會決議,研究報告跟建議會在30天後公告,不宜會前公布;最後針對違反廠商是否排除採購,因為該法是針對最低工資的審議,排除廠商應回到《政府採購法》,不要在本法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