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文君昨遭週刊爆料,居住的700坪埔里豪華「歐式莊園」,其實是建在國有農地上的違建,建築跟圍牆等設施都沒有建照和雜項執照,存在時間超過30年,是馬文君父親、馬榮吉在省議員任內所興建。
馬文君稍早回應,她的對手結合特定親綠媒體,又對她發動了一波抹黑攻擊,這一次,他們攻擊的是父親留下來的老屋。她的對手與特定親綠媒體說,她非法承租國有地,又違法興建豪華莊園,但事實真相是,那是她全家居住超過30年的老屋,埔里鄉親都知道,也經過從埔里鎮長到立法委員,她七次參選的各種被檢視,都於法有據,合情合理。
馬文君說,她的對手是不是真的沒招了?只能攻擊老屋,還煞有其事地與特定親綠媒體「打配合」,說自己看報才知道她家住哪,還故意渲染什麼「驚爆」?她不期待對手以及特定親綠,會正視事實,停止抹黑,但向鄉親報告,是她的義務。
馬文君發出5點聲明:
一、我家老屋是民國82年7月21日前的既有建築物,符合國產署「82721條款」,可出具相關證明、申請承租或購買非公用國有地的相關規定。而我家也已依國產法申請基地承租租賃契約書在案,並且如實繳納租金,迄今已超過30年。
二、我家老屋是建築面積約為40坪的木造房屋,只佔總承租面積不到十分之一,其餘土地皆種植農作物與造林,絕非什麼「700坪豪華歐式農舍」。
三、老屋30多年來從未改建或增建,係為稅務局核定之房屋現值僅為70,200元的老舊建築物。
四、針對所謂58筆土地之「地王」。我實際持有土地為7筆,皆為分割繼承父親或是贈與的土地,都是持分地,而且自85年12月迄今,近27年來不曾買賣土地。
五、丈夫王俊國出生花蓮縣,101年其父親去世後,繼承33筆位於花蓮縣光復鄉的土地,多為山坡地及畸零地,距離花蓮市車程1小時之遠,土地取得,甚至有每平方公尺僅376元的價格,且101年5月繼承以後,也從未買賣土地。
馬文君說,簡單幾個字:合法承租,如實付租;如實繳稅,就是她對這波抹黑的回應。建議她的對手,若真正關心土地正義,關心違建特權,新北市萬里有座早年的挖礦工寮,十幾年間不斷增建,已經快要建成別墅莊園,最離譜的是,不但是違建,還從來沒繳過房屋稅。這不是特權,什麼才是特權?趕快去查!報一下民眾,哪邊還能這樣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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