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今天針對違紀參選2024立委者召開中評會,中評會主委賴瑞隆表示,依據《民進黨公職候選人提名條例》第9條第3項與《紀律評議裁決條例》第12條規定,「本黨黨員未經提名違紀參選者,應予除名處分」,就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具黨員身分違紀參選者,中評委於會中一致決議,鄭添泉(新北市第11選區)、侯陸太(台南市第1選區)等2人違紀參選,予以開除黨籍之除名處分。

賴瑞隆指出,除違紀參選除名處分外,中評會也決議,對未獲提名退黨參選者,依據民進黨公職候選人提名條例第9條第3項規定,「凡黨員未獲提名者,即使申請退黨而逕行參選,將來如再申請入黨,依照除名處分再申請入黨者之程序處理,始得辦理提名登記」,即視同違紀參選除名處分,本次中評會亦認定洪懿馥(新北市第4選區)、王思玟(桃園市第2選區)、陳癸佑(南投縣第2選區)、蘇孟淳(屏東縣第2選區)、劉櫂豪(台東縣)等5人有退黨參選事實,依規辦理。

賴瑞隆強調,中評會再次提醒,違規違紀行為絕不容許,2024大選是台灣未來發展關鍵一役,所有人必須以台灣整體利益為重,民進黨員更應遵守黨章黨綱紀律,總統立委選舉團結一致來爭取人民支持,共同守護台灣的自由民主與和平繁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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