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中國籍配偶徐春鶯因傳出納入民眾黨不分區掀起爭議,陸委會副主委詹志宏今天於例行記者會中表示,中國大陸人士還沒取得我國身份前,在法律上,他很多在台灣的權利義務無法依法履行,這是現實。當其的身份移轉之後,就是道道地地的中華民國國民中華民國國民,他要盡的責任、義務及享有的權利,一切照著包含憲法在內,所有中華民國的法律。

詹志宏說,今天並非陸委會不去遵守《兩岸條例》規定,對於陸配的工作權,不僅依法沒有限制,陸委會還幫助他們。就是他們來了之後,一定要取得身分才能工作,後來也協調相關部會開放工作權。取得身分之後,所有的工作只要符合法令都可以從事,那當然有一些工作是法律規定必須要有取得執照或業的訓練等,必須要符合才能夠從事。

詹志宏提到,其中一項就是所謂的「參與公職的選舉」,這個法令的規定不是陸委會制定,最典型的1個案例,就是副總統擬參選人賴佩霞,就是依照法律必須放棄國籍才能夠符合參選的資格,陸委會只是把這個法律的規範做釐清,至於徐女來自於中國大陸,她有機會去可以看看中國大陸的法律,該法律有規定,在哪些條件之下可以去申請撤銷他們的國籍,可以去參考,陸委會無法再進一步對她的言論作評論。

媒體詢問,怎麼看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為此批評副總統賴清德、陸委會在搞「兩國論」,詹志宏回應,陸委會基於行政中立不評論選舉相關議題,至於最近坊間有人在討論說放棄國籍等相關規定是不是「兩國論」,我們的說明非常的清楚,現行的法律規定就是這樣子,要參選就照這個法律來走,如果把這些現行的法律介紹、說明無限上綱的用超乎異常、跳躍式的這種思維來做一些不必要的推想,「我想這個是浪費大家的時間,不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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