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孟洳指出,施淑婷遭指提供座車接送高虹安,比對其去年參選新竹市第三選區市議員的財產申報中,名下確實有一輛日系轎車。另依照法務部《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表填表說明》規定,申報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各別」名下事業達新台幣1百萬元以上,即應申報,但詭譎的是「施淑婷事業投資欄位卻一片空白」。
鄭孟洳說,施淑婷的丈夫顏仕昂是新竹當地知名建商,擔任三家公司的代表人,百神公司的資本額200萬元,顏仕昂出資80萬;鉅世公司的資本額1568萬元,顏仕昂則全額出資;中登公司則已停業。顯見施淑婷財產申報恐涉及漏報或隱匿財產。
鄭孟洳還查到,顏仕昂去年9月30日有兩筆捐贈高虹安政治獻金的紀錄,雖非金錢,但一筆價值2萬4000元,另一筆價值3萬元。
鄭孟洳強調,高虹安所任用的新竹市府發言人施淑婷,選前由其丈夫提供資助,選後又提供高虹安日系轎車代步,近日卻又高升民政處長,顯然有瓜田李下的嫌疑。
鄭孟洳表示,高虹安任職立委期間捲入詐領助理費案,遭檢方調查與起訴,明知外界會繼續檢視其操守,不僅未收斂,各種爭議不斷,建請監察院應啟動調查,施淑婷與高虹安之間有無對價關係?有無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如若被司法認定兩人具有對價關係,恐構成《貪污治罪條例》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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