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指控台灣近年擴大禁止進口中國產品,貿易限制措施涉嫌違反WTO關於「非歧視原則」、「普遍取消數量限制原則」等規則,經貿談判辦公室嚴正駁斥,相關指控違反事實。
經貿辦說明,兩岸分別於2001年12月及2002年1月加入WTO,當時雙方未就彼此貿易體制與措施進行協商。儘管中國農工產品對台灣有重大影響,但我方展現善意,從未使用排除條款,以保留諮商空間,同時還逐步自主開放3952項產品,迄今已准許9840項農工產品進口。
經貿辦指,我方並未違反WTO規範,中方多年來亦從未要求協商,此時啟動貿易壁壘調查,完全欠缺正當性;且中國商務部為進行調查,向我方發放問卷調查的對象及內容,違背了WTO相關規範,「如果想據此對我方進行貿易報復,是全然違背中方一再宣稱的WTO原則及相關規範」。
至於ECFA,經貿辦表示其目標是遵循WTO的基本精神,透過兩岸諮商逐步減少雙方貨品貿易的關稅和非關稅障礙,但自2016年蔡政府上任之後,中國當局罔顧兩岸皆是WTO會員的事實,「以政治理由片面停止與我方進行諮商,其違反WTO精神及ECFA規範,是鐵一般的事實」。
依據WTO明文規定,中國方面若根據自行調查結果所採行之片面措施,倘未經WTO爭端解決機制充分辯論及合法裁判,均違背WTO規範,我方絕不會坐視,亦將採取必要的防衛或反制措施。
經貿辦強調,迄今為止,台灣從未關閉協商大門,只要透過WTO諮商程序啟動協商,願與中方依循WTO規範充分協商,以處理雙方關切的各項貿易問題。
兩岸同屬WTO會員,經貿辦呼籲,相關貿易問題均可依循WTO機制與相關規範有效處理,「北京當局應立即停止政治操作貿易爭端,回歸到WTO機制與我方展開諮商」,才是解決兩岸貿易問題的正確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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