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表示,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競選經費最高金額應以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口總數百分之七十,乘以基本金額新臺幣20元所得數額,加上新臺幣1億元之和。

前述金額有未滿1千元的尾數時,無條件進入以1千元計算;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口總數,係指投票月前第6個月月底(7月31日)戶籍統計的人口總數。

另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38條規定,同一組候選人競選經費最高金額,由中央選舉委員會訂定,於發布選舉公告之日同時公告。

壹蘋新聞網-投訴爆料

爆料網址:reporting.nextapple.com

爆料信箱:news@nextapple.com

★加入《壹蘋》Line,和我們做好友!

★下載《壹蘋新聞網》APP

★Facebook 按讚追蹤

壹蘋娛樂粉專壹蘋新聞網粉專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民眾黨2024敗選檢討 柯文哲認「藍白合」致嚴重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