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黨籍立委趙正宇今天宣布,投入桃園市第6選區立法委員選舉,同時正式陳情監察院,請依職權調查他已獲無罪宣判陽明山案之時任檢察官於偵查過程中的違法濫權。
趙正宇提到,109年7月31日,一個莫須有的指控,源自於檢調的草率辦案,無視《刑事訴訟法》第131條的規定,在沒有任何確實證據的情況下,逕行兵分多路大舉發動搜索,更漠視《刑事訴訟法》偵查不公開相關規定渲染案情,利用輿論入人於罪,意圖將我與sogo案連結,導致錯誤的羈押裁定。
趙正宇指出,不起訴書中載明,檢察單位在109年8月20日提訊本人前,透過調查證據已確認他並無涉案,並就此做出不起訴處分;檢方在明知羈押理由已不存在,仍強行押人取供,更甚者,於提訊過程中,暗示至少需承認逃漏稅捐罪方可偵結此案,赤裸裸的違反《刑事訴訟法》不得利誘被告自白之規定,後續更因查無任何相關證據,為掩飾其違法濫權。
趙正宇批評,檢方在沒有證據支持的情況下,即使逾越程序正義及證據法則依舊強硬起訴,經過3年的調查,在查無任何事證的情形下,檢方僅使用「疑似涉嫌」四字就意圖影射連結,並掩蓋檢方錯誤辦案、錯誤羈押、及濫權濫訴,這無疑是對司法正義最大的諷刺,至今仍有民眾誤認為我與sogo案有關,亦對他的清白造成巨大的傷害。
趙正宇也說,近來地方上盛傳二個傳言:一個是我會因為無端捲入司法案件而不敢再度參選;另一個則是我已經被對手摸頭,搓圓仔湯了,在此,我正式宣布投入第11屆桃園市第6選區立法委員選舉,自己會用行動來破除謠言、證明清白,「我無黨無派,沒有黨意只有民意,沒有家族利益只有全民利益,這片土地的人民值得更尊敬的對待及守護,努力讓政績看得到、服務找得到、建設用得到,是我一直以來對選民最重要的承諾」。
媒體詢問,是否會認為這是司法不公?趙正宇隨即氣憤回應「這本來就是司法不公!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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