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在台北市長任內,留下1.9億台北流行音樂中心履約爭議款,挨批「丟爛攤子」給國民黨蔣萬安市府。台北市府也擬將此帳編入113年度預算中墊付,不過仍會持續孳生每月80萬元、逾400萬元利息。柯文哲昨天批評中央「准不准講快一點」,強調去年就發函,文化部卻到今年7月11日才回文說「不付了」,付不付一句話就解決,「但我去年12月25日就卸任了,這半年來的變化,就不是我可以控制的」。

監察院今天指出,據報導,文化部與臺北市政府共同出資興建臺北流行音樂中心已開幕,惟尚有工程款新臺幣(下同)1.9億元未結案,致台北市政府每月額外支付80萬餘元利息,恐造成公帑損失,監察委員賴振昌申請自動調查。

監察委員指出,北流興建期間長達11年,原因為何?其履約過程及相關協議書為何?臺北市政府有無確實掌控工程進度、妥適控管工程費用,並善盡管理人責任?為釐清主管機關文化部與臺北市政府間之爭議與相關責任,有深入調查瞭解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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