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簽署首批協定,時代力量發言人余佳蒨表示,樂見台美經貿關係達到新的里程碑,但政府卻拒絕將攸關人民重大權益的貿易協定,送進國會實質審查,令人想起2014年《服貿協議》談判及簽署過程的不透明、不正義,引發社會極大反彈與動盪。

相較美國國會堅持對台美貿易倡議進行審查,行政院卻以該倡議是「行政協定」而非「條約」為由,拒絕送入立法院實質審查。

余佳蒨表示,簽署的貿易協定實際上涉及到我國經濟利益,也可能牽涉後續我國法律的變更,依照《條約締結法》,這項協定的性質實質上屬於「條約」,依法應該在簽署後送到立法院進行審議。

余佳蒨進一步指出,過往的貿易、經合合作協定,皆以條約案方式,送立法院審查,如台巴(巴拿馬)自由貿易協定、台瓜自由貿易協定、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台紐經濟合作協定等皆是如此。更何況台美貿易倡議內容涉及農業、數位貿易、勞動、環境、國營事業等涉及經濟利益、法律等國家重要事項,應該依法交由立法院審議,不該任意規避來自立法院的監督。

余佳蒨說,時力支持台灣走向世界,也肯定透過與民主盟友間的合作,降低對於中國的經濟依賴,但談判過程中,秉持公開透明的原則,是我們必須堅守的底線。呼籲政府開大門走大路,該送立法院就送立法院,不要留下不良惡例,引起人民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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