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陳琬惠的爆料,徐巧芯今天在臉書有感發文,在她擔任馬前總統發言人的時候就有領會。當時《鏡週刊》幾乎每週刊出「來自檢調內部的資訊」,儼然該週刊成為北檢放話的工具。法律明文規定的「偵查不公開」在北檢與週刊的「互相幫助」下幾乎形同具文。
徐巧芯說,當初「曝光」特偵組筆錄,幫著民進黨政府與北檢整肅馬前總統,也正是這家週刊、這一位林姓記者。當時她就質疑過,為什麼應該屬於偵查不公開的內容片面遭到公布以引導輿論,反而當事人必須遵守法院要求,無法公開對自己有利的證據?
徐巧芯批評,檢調不應該把媒體當成放話的工具,媒體也不應成為政黨打擊政敵的平台。
對此,《鏡週刊》今(8)日也發聲明駁斥指控,《鏡週刊》記者與其他媒體司法記者所受的待遇及權利一致,基於媒體監督職責,均可依規定持門禁卡自由進出北檢進行採訪,陳琬惠委員的言論嚴重謬誤、刻意誤導,已戕害新聞採訪自由,為避免外界積非成是,特此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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