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揚明今天下午在臉書發文表示,在這次修正案中,將曾犯投票行賄罪有罪確定者不得登記為公職選舉候選人,但緩刑者不在此限,改為「犯上述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並受緩刑的宣告者,亦同。」


推薦新聞:援交22歲正妹「來的變40歲阿姨」 賣淫女反嗆:誰照片不P圖不美顏


黃揚明指出,林文瑞在2004年因犯投票行賄罪獲判獲刑,而他在4月12日已經被國民黨提名參選2024立委選戰雲林縣第一選區,因此可能成為修法後第一位受影響的人。

壹蘋新聞網-投訴爆料

爆料網址:reporting.nextapple.com

爆料信箱:news@nextapple.com

★加入《壹蘋》Line,和我們做好友!

★下載《壹蘋新聞網》APP

★Facebook 按讚追蹤

壹蘋娛樂粉專壹蘋新聞網粉專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王義川進立院「怎能不恭喜」 她點名傅崐萁 翁曉玲比一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