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揚明今天下午在臉書發文表示,在這次修正案中,將曾犯投票行賄罪有罪確定者不得登記為公職選舉候選人,但緩刑者不在此限,改為「犯上述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並受緩刑的宣告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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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揚明指出,林文瑞在2004年因犯投票行賄罪獲判獲刑,而他在4月12日已經被國民黨提名參選2024立委選戰雲林縣第一選區,因此可能成為修法後第一位受影響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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