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選部組織法》已近30年未修正,考選部長許舒翔本月17日在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中報告指出,因應全球情勢變遷、人工智慧時代來臨,以及少子女化與私部門人才競爭等多面向的嚴峻考驗,兼容提升政府治理能力與社會發展需求,國家考試當配合擴大運用數位選才技術與國際交流,轉型為稱職的國家人力資源部門,為國家選拔卓越人才。
《考選部組織法》第一條原先指出「考選部掌理全國考選行政事宜」,今天三讀通過修正為「考試院為辦理全國公務人員與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選行政事宜,特設考選部。」清楚明訂考選部的設立目的及隸屬關係。
此外,通過條文明定考選部掌理的6大事項,包括考選政策、制度、法規的資料蒐集、規劃、擬訂、研究發展及公務人才招募;國家考試數位發展及資通安全防護的規劃及管理;國家考試試題的編製、管理、分析及測驗技術的研究發展。
以及公務人員考試的典試、試務及業務法令的擬議、解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的典試、試務及業務法令的擬議、解釋;其他有關考選行政事宜的政策規劃、執行及發展。
另,為進用專業人才,三讀條文增訂,考選部為強化國家考試測驗評量研究功能,提升測驗技術及試題品質,得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的規定,聘用具測驗評量專長的專業研究人員3人至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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