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新聞部主任兼發言人張志豪指出,每個人都有選擇要在哪裡參選的權利。但遺憾的是,昨天媒體人羅友志在臉書寫到在2014年他角逐代表國民黨參選新北市第7選區(土城、樹林、鶯歌、三峽)議員時,時任新北市副市長侯友宜宣稱是操盤手,只要羅友志放棄「土樹三鶯」區議員選舉改到汐止參選,就提供500萬元資金,而且後面還會有2個500萬資金,「這不是搓圓仔湯,什麼才叫搓圓仔湯?」,此舉若屬實就是在斲傷民主。
張志豪也提出三問,要求侯友宜出面清楚說明:在2014年擔任副市長期間,是否有因為選舉請羅友志到新北市府見面;侯友宜當時是為了誰操盤;該500萬元資金從何而來?又試問2014年羅友志開價500萬,那2018年及2022年侯家軍又各多少?今年喬的價碼是多少?
新北市議員兼發言人卓冠廷則表示,面對羅友志的重大指控,在侯友宜尚未說明之前,昨天國民黨議員江怡臻及呂家愷就搶著替他背書,甚至不惜以請辭議員方式護航。議員的工作是監督,連這種事情都搶著出面護主,真的非常荒謬,這是法律問題,不是政治問題,更何況2014年選舉,江怡臻及呂家愷兩位議員根本未參選,憑什麼為侯友宜證明?
卓冠廷指出,,侯友宜不是第一次喬國民黨初選,侯為了展現能代表國民黨參選總統的實力,突顯他有能力處理黨務,繼3月24日在市府18樓約見新北市第一選區的國民黨立委洪孟楷,以及有意挑戰洪孟楷的議員陳偉杰,把市府當黨部喬黨務之後,昨天又處理劉哲彰挑戰羅明才,讓劉哲彰宣布退選。
卓冠廷批評,在侯友宜高調炫耀他喬黨務能力的同時,卻遭資深媒體人羅友志爆料,侯友宜在2014年時任副市長,曾以500萬資金為代價,要求羅友志換到其他選區參選。為此他合理懷疑,侯友宜是否也用同樣或類似的招式,勸退國民黨內的人選,侯友宜有義務要說明。從羅友志事件來看,侯背後的金主真的有實力,才能發揮鈔能力,讓侯冒著違法的風險喬來喬去,侯友宜應立即回應,不要再閃躲。
律師黃帝穎則指出,對於羅友志的500萬說法,侯友宜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罷法》的「搓圓仔湯」條款,最重可判十年徒刑,且選罷法明定黨內初選也適用,依法檢調應該進行調查;同時侯友宜也涉嫌違反《政治獻金法》,依法只有擬參選人才能開立政治獻金專戶收受政治獻金,但2014年的侯友宜並非參選的候選人,無政治獻金專戶卻非法收受政治獻金,最重可處三年徒刑,這是嚴肅法律問題,侯友宜不能再迴避,應清楚向社會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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