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新北市長侯友宜陷入「搓湯圓」爭議,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今召開記者會,幹事長鄭運鵬表示,新北市侯友宜慣性吃案、喬案,這不是好漢行為,我們呼籲他「侯侯講清楚」,吃案跟喬案都不是好漢,好好做事,也要好好說清楚。

鄭運鵬說,在上星期五,民進黨多位立委到恩恩追思會,恩恩爸說希望拿到通聯紀錄等消失81分鐘的相關真相,但侯友宜面對媒體與議會時講的很有氣魄,說要什麼就給什麼,但是後來侯友宜就吃案,到現在監察院也在調查,但新北市府不給就是不給,侯友宜甚至後來還找警消演戲圓謊。侯友宜吃案吃掉小朋友性命,非常遺憾,侯友宜是市長,就應該要說清楚,還給新北市民公道。

至於喬案,鄭運鵬指出,羅友志昨天在臉書爆料侯友宜2014年喬選舉,羅友志也要面臨法律責任,此次侯友宜搓湯圓的行為至少涉及兩個違法事項,第一,此案與先前侯友宜喬黨內退選的事都是用再市長室,這是公器私用,所以羅友志在2014年被侯友宜搓湯圓也在副市長是,今年立委搓湯圓就是在市長室,因此公器私用在辦公室搓湯圓。

鄭運鵬進一步指出,其次,侯友宜也涉及不正當利益勸退黨內初選候選人,違反《選罷法》以及《刑法》,這一定是公訴罪,民進黨團也呼籲檢調,重大矚目案件要立即傳訊,也應該傳訊羅友志。

鄭運鵬說,侯友宜受訪不敢講案情,不敢確認有無涉及搓湯圓,他只說「台灣是民主法治國家,尊重言論自由」,但言論自由也不能誣衊侯友宜的名譽,且這是違法案件,所以在此呼籲檢調立即調查,若其中有人涉及毀謗、捏造,應該要還給侯清白;如果不是,百分之百違法,侯要面臨兩大項違法事項。

鄭運鵬表示,這段時間,侯友宜在面對國民黨內黑金橫行,他選擇迴避,在市長室、副市長室搓湯圓,如果大家有印象,立委傅崐萁在任花蓮縣長時就在縣長室內喬土地,若侯認為這些黑金不應在黨內橫行,他自己在市長室喬初選,也應該要有自知之明,退出國民黨內所有所涉及的事務。

民進黨立委張宏陸指出,羅友志第一句話就說「我想請教『留著漲』的是,有沒有跟你說他要『出錢』」,對最近侯最近在喬初選的事有感而發,說出自己2014年時的「搓湯圓案」,羅友志有感而發,並覺得自己當時是被逼退、受到不正當利益勸退,且有受委屈的感覺。若侯友宜是漢子,有人這樣污衊你,支持侯友宜要提告才能證明清白。

張宏陸提到,羅友志寫道「還有2個500萬」,這樣加起來是還要喬2個候選人的500萬,還是總共加起來1500萬?另外羅友志也指出「他們有資金,而且是有名有姓的」,這就違反《政治獻金法》,什麼錢可以這樣私下處理?因此這就是用喬來做事,新北市長不應該每次都用喬來處理事情。

張宏陸說,搓圓仔湯是有罰則的,《選罷法》第97條就說得很清楚:「對於候選人或具有候選人資格者,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約其放棄競選或為一定之競選活動者...」這擺明違法,且第101條也表明政黨初選與選舉是相同的,因此此事若以目前資料看來是有的,侯友宜應主動對外說清楚講明白,不要一再閃躲。

黨團副幹事長洪申翰表示,侯友宜今早有回應此事,還指「以民為天」,用一抹裝傻的微笑就想把事情帶過,侯友宜一天不把此事說清楚,「還說以民為天,你現在就是台灣政治的一片烏雲」。違反《選罷法》97條最高可處10年刑責,侯友宜從昨天開始被爆料到現在已經經過10多個小時,但看來侯還是逃避。

洪申翰指出,兩個侯家軍市議員呂家愷、江怡臻莫名其妙的跑出來說,如果屬實他們要辭去議員,「奇怪了,2014年侯友宜搓湯圓的事,干你們什麼事?」真的有搓湯圓,該辭職的是侯友宜,也不是你們這些子弟兵,這就是老大犯罪、小弟頂罪的戲碼,侯友宜真的沒做就好好說清楚,反而是羅友志要背負法律責任;但侯友宜不說清楚還要小弟出來頂罪,反而會讓人覺得「此地無銀三百兩」。

洪申翰說,不管是淡水,侯勸退陳偉杰別挑戰洪孟楷,或是再把劉哲彰勸退新店,禮讓羅明才;但到這些照片時都不禁在想,所以500萬放在哪?我們在羅友志的爆料中看到,可能不只500萬,甚至更高金額。侯友宜就正面面對問題,拜託你不要再像恩恩案一樣,無法回應、不願負責就說謊演戲、逃避卸責。

洪申翰質疑,侯不管是吃掉恩恩案,還是初選喬圓仔湯,明明早上可以講,但就是不講,想用笑容就帶過,侯友宜一天不說清楚就會不停追問;若未來的台灣政治領袖是這個態度,會有多少恩恩?會有多少部屬為侯犧牲,成為他的韭菜?台灣人只能堅定拒絕、唾棄侯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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