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為洲指出,在國防部預告《全動法》的公告中,是依據行政院秘書長105年9月5日院臺規字第1050175399號函。根據該函內容,法規命令草案應至少「公告周知」60日,除非有「情況急迫顯然無法事先公告周知」,或者「情況特殊,有定較短期間之必要者」,在這2個條件下,才可以縮短60日規定,但他質疑國防部預告的《全動法》,有符合縮短天數的規定嗎?

林為洲表示,國防部的理由寫道:「係為完備動員緊急應變機制,保障人民權益及維護國家安全。」但他反問,這理由有符合急迫性或者是特殊性嗎?如果國防部有情報顯示,解放軍明天就要打來了,或者下個月就要打來了,或許符合「急迫性」,縮短成7天都可以接受,但是有嗎?解放軍明天有要打來嗎?專家學者還示警,勞保破產比解放軍攻台還快。

林為洲質疑,「黑尿症」要納入罕見疾病,預公告期竟然要花60天?人命關天的要60天,非關人命的只要14天?另外,「國外牙醫學歷參加醫師考試臨床實作適應訓練辦法」,這個要幫波波醫師開大門的辦法,預告期也是60天,這代表什麼?代表民進黨只是要應付波波醫師家庭而已,同樣都沒有急迫性預告期60天,而《全動法》預告期14天,民進黨根本在騙波波醫師家庭選票。

林為洲要求《全動法》必須要撤回預告,否則代表原預告持續有效,撤回可以再重新公告以滿足60天預告期,對於再走一次流程,他也反問「有那麼難嗎?承認自己錯了撤回公告很丟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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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委批《全動法》公告僅14天違法! 國防部反擊:符合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