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中執會今天通過修訂《公職候選人提名條例》及《黨職人員選舉辦法》,未來涉及黑金、槍毒或曾受感訓者,將無法任黨職或參選公職,值得注意的是,到七月民進黨的全代會若通過此辦法,民進黨中常委黃承國等有類似情形的人將無法參選黨職,也就是無法繼續擔任中常委等職務。

對於黃承國可能因為此條款無法擔任黨職,民進黨主席賴清德 於中執會後受訪時直言「沒有錯」,條例修正案通過後,未來涉及黑金、槍毒或曾遭受感訓者,都沒有辦法擔任或參選黨公職,希望民進黨做政治表率,引起其他政黨效尤,對台灣社會治安貢獻心力。

對此,黃承國回應「我沒有意見,尊重」,不過他也澄清,黨中央不曾和他談過相關問題,前陣子自請調查、不出席中常會是自己的決定,因為去年敗選後各界對他有很多指責,無論是黨內或對手,很多人亂講的事情跟他都沒有關係,他希望黨中央能調查。

黃承國說,民進黨敗選後,他只有寫過一封公開信給黨中央,沒有人跟他談過,也一直在等待黨中央調查結果,卻沒有人詢問過他過程,當然要通過什麼條例,他都尊重;但還是期待黨中央能調查,如果他真的有敗壞黨紀的問題,也願意接受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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