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11日通過「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草案,納入普發現金6千元及另8項全民共享經濟成果內容,發言人羅秉成表示,發放原則比照五倍券辦理,符合一定條件的外籍人士,也能領取新台幣6000元。
根據「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振興五倍券發放辦法」第4條規定,當時領用對象除現有戶籍國民、取得居留許可的無戶籍國民,尚包括取得居留許可的國人外籍(含香港、澳門、大陸)配偶、持永久居留證的外籍人士,以及持外交官員證者等對象;亦及符合前述條件者,人人皆可領到現金6千元。
根據現行法規,各國駐中華民國使領館的外交官、領事官及其他享受外交官待遇人員在職務上之所得,予以免稅;另稅捐稽徵法第4條規定,駐台外交機構人員持憑外交部核發「免徵營業稅證明卡」(免稅卡)購買貨物或勞務時,免徵營業稅。
民眾對於享免稅優惠的外交官納入普發現金名單,頗有微詞,國民黨立委陳玉珍指出,外交官沒有盡繳稅的義務,不應該享受這個權利,之前發放五倍券是為了振興經濟,發給外交官共同促進消費,這是合理的;但現在政府超徵國民稅收,要還稅於民,兩者狀況不同,行政部門應該檢討發放對象。
民眾黨立委邱臣遠也表示,行政院今提出的「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概念是分配超徵稅收的經濟果實,跟先前疫情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不同,且預算源、執行內容及層次也不同以往,但政府這回比照五倍券辦理,發給相同條件對象,人民對這點當然會有疑慮。
邱臣遠表示,把在台外交官視為國人,共享經濟紅利,就外交層面來看,或許能加分、有助外交,但行政院就今天這部條例的面向、運用,應該向人民解釋更清楚,解決民眾心中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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