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檢表示,專案小組檢察官於3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南市調查處等單位搜索市議會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議員李文俊等市議員住處或服務處及相關涉案人民進黨前中執委郭再欽、圓山國際開發總裁及曾任市議會無黨聯盟顧問團長的楊志強、李文俊的密友黃怡萍、李鎮國的妻子高玫仙及台南區漁會理事長林世傑等住處。
當日除台南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逃逸外,其餘涉案人均帶回偵訊,經檢察官訊問後,諭知正、副議長及市議員等人交保10萬至50萬元不等之金額,而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民進黨前中執委郭再欽及以及楊志強,法官於4日晚間裁定郭再欽羈押禁見,楊志強則諭知請回。
南檢指出,針對楊志強涉案部分,專案小組檢察官於5日補強證據後,立即向法院提起抗告。同日,專案小組再次傳喚前經訊問後交保之市議員李鎮國及其妻高玫仙、及相關涉案人黃怡萍等三人。
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黃怡萍所述顯然避重就輕,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0條第1項行賄罪嫌,犯嫌重大,且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當庭逮捕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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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議長賄選再押1人!建商獲釋笑不到5天 遭當庭逮捕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