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泥位於花蓮新城礦區的礦業權2017年第三度獲展延,當時掀起環團及當地族人抗議,同年、透過空拍揭露礦場摧殘削山的《看見台灣》導演齊柏林,勘景時因墜機意外身亡,醞釀各界齊呼《礦業法》修法;不過因立法院屆期不連續原則,時隔5年,修法仍未果。
時代力量黨團昨邀請地球公民基金會開記者會,訴求《礦業法》速審速修,第十屆務必通過。地球公民基金會主任黃靖庭指出,針對「原住民族的諮商同意」的舉辦時點及期限,目前政院版草案仍無法避免「一次同意、永遠同意」的爭議,經濟部就此無法迴避。
黃靖庭說,此次修法重點包括「礦業權展限環評」、「礦場關閉計劃」,前者是供經濟部檢視業者作為是否遵守法令,若違背則不應核准展延,後者為要求新礦場開發或展延舊礦場,業者均需事先提出計畫,確保環境恢復、當地社區經濟支持,轉型與礦場勞工的轉業輔導等議題。
時力黨團幹事長、立委王婉諭表示,《礦業法》儘速通過不僅是全民共同的企盼,更是蔡英文政府對國人的承諾,然修法已延宕多時,今明日的審查,希望讓有共識的法條先送出委員會,至少達成一部分的階段性目標,如果審查遲遲無法達成共識,召委應果斷將爭議條文保留,交付協商,讓修法程序繼續。
黨團副總召、立委陳椒華委員指出,目前行政院版修法草案要求,礦區面積大於2公頃,且近5年平均產量5萬公噸以上,才需補做環評;近5年平均產量未達5萬公噸的礦場,只需走《環評法》第28條「辦理環境影響之調查、分析,並提出因應對策」程序,依照此標準,需做環評的礦場不到10個。
陳椒華示警,不需再進行環差的礦場,如果後續開發計畫變更,或長時間開發後,環境出現變化,政府的追蹤監督和管理會出現障礙;且此次修法雖增訂礦場關閉計畫,但具體內容相當空乏,因此黨團主張,大、小礦都應該進行環評或環差,並公開完整的採礦計劃與內容,每3至6個月提出採礦報告及環境調查報告。
黨團總召、立委邱顯智舉出目前行政院草案另一隱憂,「原住民族的諮商同意」部分,要求新申請礦場必須經過諮商同意,過去從未舉辦過原民諮商同意的既有礦業,也限期在修法後辦理一次性辦理諮商同意;但是,已經過一次諮商同意的礦場,在礦權許可展限時,是否要再次進行諮商同意,部落與礦業權者雙方合意決定,若礦業權者不同意重辦原民諮商同意,可能淪為「阿公同意,子孫不能不同意」的情況。
邱顯智認為,採礦是破壞土地、影響原住民族及傳統文化的開發行為,國家做出礦業權展限決定前,應與原住民族進行諮商,並審酌環境變化、資源開發和社會變遷,因此諮商同意應跟「展限」一樣有期限,才是合理的法規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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