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現行法規,最低生活費的調整頻率,視各縣市情況,平均1至3年調整1次;無法趕上物價指數變遷,難以提供中低收入戶家庭最及時的幫助。此外,目前法規未明定最低生活費調整幅度,導致有縣市政府並非依循可支配所得中位數變更比例調整最低生活費。

民進黨立委劉世芳、李昆澤、劉櫂豪、何欣純與吳玉琴今天在立法院召開「及時檢討貧窮線,社會補助即刻救援」記者會。

劉世芳指出,物價漲幅使中低收入戶的生活負擔更重,現行法規卻無法及時將物價漲幅反映在各項補助上。但政府應正視物價帶來的影響,在後疫情、萬物齊漲的時代,接住貧困家庭。而為讓社會安全網及時因應社會情勢改變,增加對貧困族群保障,消彌物價影響,她也協同其他委員提出社會救助法第4條修正草案。

該草案中明定,最低生活費之數額,需依照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百分之六十的變動比例定之。這將使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高雄市等縣市政府須調增最低生活費標準,粗估可能影響人數達至少25萬人次;並將檢討最低生活費的標準下修至百分之三,以加速各縣市最低生活費的調整頻率,使其幾乎每年調整,估計將影響全台近60萬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族群。

李昆澤說,物價波動對於弱勢民眾影響劇烈,現行法規雖然會參考平均可支配所得調整最低生活費,但是調整的速度難以跟上物價波動,導致實質貧困的弱勢民眾進不到社會救助體系,希望透過這次修法能夠改變這種現況,讓貧窮線的調整符合現況,進而即時的協助有需要的民眾。

民進黨立委提出《社會救助法》第4條修正草案。劉世芳辦公室提供
民進黨立委提出《社會救助法》第4條修正草案。劉世芳辦公室提供

何欣純強調,社會救助是社會安全體系最後一道防線,但實務上卻有不少家庭無法被政府打造的社會救助網接住。例如《社會救助法》中申請者的父母要納入人口計算範圍內,但結婚子女多數未與父母同一戶籍,卻因父母家中仍有財產導致無法通過申請、得不到援助,亦產生更多高風險家庭;社會救助門檻標準雖不宜過度放寬,但常常侷限於過於僵化的法規限制,讓需要幫助的民眾反而無法接受政府的援助。她呼籲政府必須於時俱進調整方向,讓有需要的民眾得到適當協助,才不會造成社會安全體系的缺漏。

吳玉琴表示,《社會救助法》還有戶籍制度以及家戶人口認定問題。許多無家者漂泊不定,在在戶籍制度箝制下,難獲穩定的國家資源支持,建議與戶籍制度脫鉤,在現行操作上,則先對於實際居住的認列予以更寬鬆的認定。她呼籲各縣市盡快修定人口審查要點,讓法院免除扶養義務的裁判可溯及既往,並在認定程序中,參考《老人福利法》第41條以專家討論會議形式,建立通則與團體共識,避免個別社工承擔過大的審核福利資格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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