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峻曾任國民黨花蓮縣黨部主委,本屆議員選舉未獲國民黨提名,憤而以無黨籍身分參選,高票當選後「連任議長」呼聲甚高,他日前也積極表態參選,獲得國民黨團書記長謝國榮支持。
不料,晚間縣黨部卻發表聲明指出,花蓮縣議會第20屆新當選的33位議員,國民黨籍佔了20席,花蓮縣黨部依據中央頒訂的規定,於12月4日展開作業,將中央黨部訂定之正、副議長選舉提名作業規定及「意見徵詢表」函送給每一位新當選的黨籍縣議員同志。
有關參選正副議長的意願徵詢,依照規定於今日(9日)下午5時截止,經統計,依規定繳回調查表的計有16位議員,其中勾選表達有意參選議長的有:吳東昇議員、吳建志議員、張正治議員,有意參選副議長的有:黃馨議員、吳建志議員、林正福議員,另張峻議長雖未繳回調查表,但透過秘書表示參選,其餘謝國榮議員、鄭寶秀議員、周駿宥議員則未依限繳回意願調查表。
花蓮縣黨部表示,有關議會國民黨團書記長謝國榮12月6日所發出之正副議長推薦人選公文,經查該文係以電話詢問方式徵詢,過程並未經過第20屆黨籍新科議員開會作成記錄,也未依照中央提名作業規定提報縣黨部委員會後再呈報中央提名小組。
花蓮縣黨部表示,於下午17時召開資格審查暨提名委員會會議,針對已提交「意見徵詢表」的第20屆有意參選黨籍議員進行資格審查作業,國民黨花蓮縣資格審查暨提名委員,除一人請假外,全部出席審查,經資格審查結果:張峻議長除因程序未完備,未於今天如期繳交意願徵詢表外,最為重要的是,在資格審查上,張峻議長民國105年因貪汙治罪條例遭法院一審判決有罪,已違反「中國國民黨111年直轄市暨縣市議會議長副議長選舉提名作業規定」第七條:本黨黨員有違反黨章第 36 條第 2 項、第4項規定者(亦即通稱的排黑條款)不得被提名。
因此全體出席審查委員決議:張峻議長其餘已提送「意見徵詢表」登記參選正副議長的議員同志,皆通過資格審查,名單將提交下週二(12月13日)下午第20屆全體黨籍議員座談會討論,依照中央規定作成共識決,再提報花蓮縣黨部委員會後,報請中央提名小組。對此張峻回應,參選議長資格到底是黨中央說了算?還是縣黨部說了算?無論地方有心人士如何利誘分化,他都要參選到底,並爭取跨黨派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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