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中區公園里這次共有2名候選人登記角逐里長,現任里長林幸杰尋求三連霸,沒想到因選舉幽靈人口案件被收押。不過,台中市選委會表示,該案並無選罷法第26條「不得登記為候選人」之情事,候選人的資格不受影響。
台中地檢署日前接獲檢舉,中區現任一名林姓里長為求勝選,涉嫌將住在外地的民眾戶籍遷至該里,檢察官張富鈞、潘曉琪指揮調查局台中市調處及市警局多個 單位深入追查,昨天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同步執行搜索7處所,並傳喚通知被告林姓里長候選人、共犯及選民等共26人到案說明。
經檢察官張富鈞、潘曉琪、鄒千芝、白惠淑、陳東泰、廖志國等人訊問後,認為林姓里長候選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罪,以及刑法第146 條第 2、3 項「虛偽遷徙戶籍投票未遂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其他共犯即代辦業者等3人,則經檢察官諭知分別各以2萬元至3萬元交保候傳。
台中地檢署呼籲,凡意圖使特定候選人當選,以虛偽遷徙戶籍取得投票權而為投票者,不論既遂或未遂,最高可判處 5 年有期徒刑,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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