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地檢署指出,近期密切關注西嶼鄉村長和鄉民代表選舉賄選犯行,指派黃政德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澎湖縣調查站進行調查,並商請內政部移民署中區事務大隊澎湖縣專勤隊、澎湖縣政府警察局白沙分局配合共組專案小組。

待時機成熟後,旋即於昨天(11/23)上午開始至今天間同步收網,搜索1處並約詢涉案候選人、樁腳及選民共18人到案。經檢察官團隊辦案方式進行訊問後,本次行動共查獲3名村長、鄉代候選人陣營涉嫌現金買票情事。

檢方表示,某陳姓村長候選人為求當選,涉嫌於今年10月間,以每票1000元之對價,向轄內有投票權之選民進行買票共9000元(其中5000元賄款均業經選民自願繳回查扣),另於陳姓村長候選人住處查扣現金2萬2000元。該陳姓村長候選人經檢察官訊後,認無羈押之必要,命具保10萬元;選民部分均請回。

另前已遭查獲的某村長候選人之洪姓配偶為求其配偶順利當選,也涉嫌於10月間,以每票1000元之對價,向轄內有投票權之選民進行買票共2000元(賄款均業經選民自願繳回查扣)。且另以期約賄選之方式,向特定選民約定,若其配偶當選,即捐贈6萬元資助選民興建祖厝。該洪姓配偶經檢察官訊後,因之前已因期約賄選案件被檢察官諭知具保,故本次訊後請回。

陳姓村長候選人住處查扣現金2萬2000元。澎湖地檢署提供
陳姓村長候選人住處查扣現金2萬2000元。澎湖地檢署提供

還有西嶼鄉某鄉民代表候選人之呂姓配偶與陳姓弟媳為求該鄉民代表當選,亦涉嫌分別於10月間,以每票1000元之對價,向轄內有投票權之選民進行買票共5000元(其中4000元賄款業經選民自願繳回查扣)。檢察官訊後認呂姓被告有勾串共犯之虞而有羈押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陳姓被告則無羈押之必要,諭知具保5萬元;其餘選民請回。

澎湖地檢署前6起查獲賄選案,分別為馬公市議員胞弟、西嶼某村長和西嶼鄉長候選人、馬公市議員候選人服務處主任、樁腳及西嶼鄉代候選人樁腳等6起賄選案,其中第6起的鄉代候選人樁腳已遭聲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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