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鴻薇說,陳其邁於民國73年舉行的大學入學考試中獲得中山醫學大學的醫學系公費生錄取資格,並於同年9月入學。依照當時的醫學系學制,入學生應該就讀7年才能獲得畢業資格,在陳其邁擔任行政院副院長時期的行政院公報上,也寫他是80年自中山醫學院醫學系畢業。
王鴻薇表示,經過她調查,陳其邁在民國81年始獲核發醫師證書,畢業後也沒有服務紀錄,因此陳其邁在取得證書前,不應該依法自稱醫師,但陳其邁為了營造醫師市長的形象,明知不可而為知,在立法院其自身經歷、107年高雄市長候選人選舉公報和101年立法委員選舉公報上,都做了不實陳述。
王鴻薇認為,這樣會造成社會大眾誤認,從沒擔任醫生的陳其邁是長庚醫院的醫生,有違反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的重大嫌疑,怒批陳欺世盜名,不僅是道德層次,更涉及刑法,要求他出來面對,向社會好好說明,更嗆他「一個扣證醫師這輩子沒有實際執業,如何能在選舉公報上寫自己是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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