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2日鏡電視內部高層會議,時任董事長陳建平、時任財務長田富彰、法務長黃俞豪、副總陳素秋、創辦人兼前董事長裴偉及NCC前官員黃馬煜等人與會。
會議中,黃馬煜警告在場,NCC主委陳耀祥不是可以信任的人,他有可能在過年前,當第七個人表態,投下第四票反對;如果在過年前被搞一發否決之後,這個案子就結束了,因為公司不太可能再撐個半年。坦白講,再重新送申請或什麼之類的,那也很難看,所以一定要在下禮拜就過這個案子。
黃馬煜也提到,NCC裡面的每一個人都是敵人,NCC裡面沒有朋友,真的,每一個人都是敵人,他有可能隨時就反過來就搞你一發。
他接著說,這兩三年來,NCC搞商業媒體的案例多的是,「TVBS、東森、三立、民視都被搞一發大的啊,那我們也會被搞一發大的啊,我們也被搞了兩年啊」。黃馬煜建議,不能夠小看NCC,一定要在下禮拜就把他壓過去。
裴偉在旁補充,這樣講,因為馬煜他之前就在NCC做事,所以他就是負責在審查這些東西的。
黃馬煜強調,執照申設通過之前,他(NCC)想怎麼搞你都可以搞你,你拿他一點辦法都沒有,你訴訟上絕對不會贏;執照通過之後,他想搞你,怎麼樣都搞不了,你訴訟一定會贏,而且是定暫時狀態假處分,或是假執行等等的,我們都會贏。
黃馬煜說,現在擔心的就只有在執照申設通過之前,他就不停的拖延你,跟直接否決你這件事情而已,剩下的法規上有的義務,我們就做,法規上沒有的義務,我們就拒絕他,就照著法規走就可以了。
裴偉今年3月被檢舉在任鏡電視董事長期間,跟另家由他擔任董事長的「停雲管理顧問公司」簽訂顧問契約,每月從鏡電視領走150萬元;2021年5月裴偉被NCC要求辭去鏡電視董座後,高額顧問費仍持續進帳。
鏡電視內部高層會議中,針對外界批評的顧問費「自肥」爭議,黃馬煜一再跟財務長田富彰確認支付出去跟退回來的名目。
(原音)我的意思是這樣子,就是我們可能假設一開始可能是50萬50萬這樣給,但最後他可能退我500萬,那我們50萬的名目是什麼?跟他500萬的名目是什麼?
田富彰回應「就都一樣是顧問費啊」,黃馬煜緊接說,「那如果這樣子,我們是不是可以說,5月份公司的項目沒有支出顧問費,我們就把他改成文字上是這樣,因為已經退還了,看你們同不同意這樣說法,那他如果要查金流的話,我們可以說這已經做退還了」。
裴偉現場自己解釋,為什麼會退?為什麼當時還會繼續支付?因為那是一年的合約,後來我們覺得這不妥當,所以財務長就主動跟田財務長商量,在最後一個月的時候,把全部都退回的原因,是因為那是一個執行原來的一個合約,那是一年的合約,所以我們退回金流跟這個東西,其實都是非常清楚的,也就是因為這樣,不會有什麼,在說理上也不會有什麼瑕疵。
陳建平反駁,以我們這段期間,跟NCC打交道,就如同馬煜講的,他們這麼不友善,我不認為你寫這樣他就會相信。
黃馬煜說簡單回應NCC就好,「因為你解釋什麼都沒有意義,從過去這半年來,董事長都知道,我們的回應方式都是簡單說明,因為你就算善意的跟他解釋,他不覺得你是有誠意的,他會覺得你……」陳素秋在旁搭腔「都聽不懂,呵」。
隨後,黃馬煜建議簡化說明,因為就數字、文字本身,是沒有錯的,真的沒有支付給「裴偉」這個帳戶,公司的法人格跟自然人的法人格是不一樣的;最後那個費用也都退回來的話,那我覺得也是沒有支付費用,但是還是看董事長的想法。陳素秋也贊同,覺得多解釋沒有正面幫助,會令啟疑竇,替自己增加麻煩。
黃馬煜再次拋出選擇,第一個方案是回應沒有任何的費用(支付),第二個,回應有A顧問公司。黃緊接說,第一個方案若請調裴偉帳戶,這個沒有問題;可是第二個方案若要求提供顧問公司所有金流進出,告訴他每個月匯多少錢,然後又全部退了多少錢,「我們希望走第二條路徑嗎?如果調的話,我們也可以走第二條路徑來解釋」
錄音顯示,會議觸及多件事項,各方在顧問費帳務解釋上未馬上達成共識,經幾討論後,法務長黃俞豪定調確認,第一題我們會建議修改順序一下,「裴偉自辭任本公司董事長後,目前未擔任本公司任何職務,亦未擔任本公司顧問,然後後面本公司未支付任何費用予裴偉,就把他合再一起」。
裴偉在一旁說「對」,他位高層也道「我們去界定這件事情,是說社長辭掉(董事長)之後,就沒有做這個(領顧問費)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