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張女與阿德曾是情侶關係,兩人交往時同進同出令人稱羨,也過著同居生活,但後來因故分手,從情人退回朋友關係,這樣的結果讓張女很想不開,多次試圖挽回但已是往事如煙,阿德則是重新開始,又談了另段感情,而且與新歡修成正果,決定結婚邁入人生新階段。

張女得知消息後「氣噗噗」,今年3月21日下午2時許,她趁著阿德與現任女友前往戶政事務所登記時,衝到現場大鬧,將兩人的結婚登記書搶走,又當著眾人的面把阿德拉走,試圖讓婚結不成;隔天張女又跑到阿德住處,拉著對方的手往自己身上招呼,還把他手機搶走企圖阻斷與外界聯繫,阿德實在受不了,只好報警求助。

張女在偵訊及庭審期間均坦承犯行,她涉及公訴的強制罪及告訴乃論的傷害罪遭到起訴,阿德念在舊情,傷害罪部分在一審期間就撤告,兩件強制罪部分,法官認為張女不以理性、和平方式解決問題,卻以強迫手段侵害阿德權益,實屬不當,兩罪判處拘役15天,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前男友撤告傷害罪部分,但強制罪仍遭法院判拘役15天。資料畫面
前男友撤告傷害罪部分,但強制罪仍遭法院判拘役15天。資料畫面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又是酒駕釀禍!小貨車猛撞 代步車斷兩截8旬婦喪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