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第三警分局交通分隊警員郭慶宇獲報前往南區忠明南路處理交通事故,蔡男表示發現愛車左側車身都是刮痕,連後照鏡都被撞斷,心疼不已的想找出肇事者,警方遂陪同他調閱周邊監視器緝兇。

警方循線找到黃男並通知到案說明,黃男表示當時是下班途中,但疑因自己中暑導致全身發冷,他穿雨衣禦寒,在疲倦、身體不適情況下精神不濟,摔倒後才驚醒,但卻「看錯車」,以為只是自摔,結果卻是造成蔡男愛車受損,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舉發黃男肇事未依規定處置。

警方呼籲,民眾若身體出現不適症狀,應儘速就醫診治,切勿勉強自行上路,以免延誤病情或增加行車風險,確保自己與其他用路人的安全。另提醒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1千元以上3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民眾若不慎發生交通事故時,請務必留在現場並撥打110報警處理,避免因逃逸行為而面臨更嚴重的法律後果,影響自身權益與他人安全。

黃男疑因精神不濟擦撞蔡男停路旁的車,但未停留就離開。翻攝畫面
黃男疑因精神不濟擦撞蔡男停路旁的車,但未停留就離開。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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