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書指出,羅姓女子(39歲)去年8月17日凌晨駕車沿平鎮區延平路段行駛,途經某社區迎賓步道時,未注意一名醉漢因酒醉昏倒在迎賓步道上,直行靠左迴轉時,右前輸直接輾過醉漢,造成醉漢因左側氣胸及6根肋骨骨折及身體多處擦挫傷送醫,所幸經治療後撿回一命。
由於羅女在事故發生後,立即通報警方和119趕來將醉漢送醫,並坦承肇事,桃園地檢署依過失傷害罪嫌將她起訴,認其符合自首要件,建請法院審酌是否減輕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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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張沛森/桃園報導】桃園一名女子去年8月凌晨開車在平鎮區延平路某社區迎賓步道迴轉時,因未注意步道上躺著一名醉漢而開車輾過,所幸醉漢重傷送醫後撿回一命,桃園地檢署依過失傷害罪嫌將她起訴。
起訴書指出,羅姓女子(39歲)去年8月17日凌晨駕車沿平鎮區延平路段行駛,途經某社區迎賓步道時,未注意一名醉漢因酒醉昏倒在迎賓步道上,直行靠左迴轉時,右前輸直接輾過醉漢,造成醉漢因左側氣胸及6根肋骨骨折及身體多處擦挫傷送醫,所幸經治療後撿回一命。
由於羅女在事故發生後,立即通報警方和119趕來將醉漢送醫,並坦承肇事,桃園地檢署依過失傷害罪嫌將她起訴,認其符合自首要件,建請法院審酌是否減輕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