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透過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協助的冤案,緣於1993年12月間,中興大學1名女大學生在家教中心安排下中和1處公寓3樓面談後喪命,檢警最後查出麵包師傅呂金鎧與借住的友人陳錫卿涉有重嫌,隔年初將2人查緝到案,訊問後發現有妨害風化前科的陳錫卿剛假釋出獄後在獄中結識的呂男,陳男借住呂男租屋處時,佯稱找家教,請家教中心安排女大學生前往面談,陳、呂2人性侵得逞後,以衛生褲勒死女大生。
新北地院一審判陳錫卿、呂金鎧死刑,經最高法院多次發回,高院更六審出現轉折,認定呂金鎧曾以衛生褲在女大生頸部打結但未致命,陳錫卿再打死結後致女大生死亡,改依對女子強暴方法而為性交罪、殺人未遂罪,判呂20年、陳錫卿死刑。呂在更六審判決後不上訴定讞,陳仍上訴,最高法院再發回後,更七審委託刑事局重驗DNA,發現死者下體根本沒有呂的精液,改認呂非共犯,仍判陳死刑,直到更十一審,合議庭又改認定陳、呂是共犯,仍判陳死刑,最高法院2019年駁回上訴定讞。
呂金鎧入獄19年直到2012假釋出獄,台灣冤獄平反協會開始協助呂金鎧向高院聲請再審,高院法官認為,刑事局以最新DNA技術鑑定,確認被害人陰道內精子DNA與陳錫卿相同,但與呂金鎧不同,且呂主張遭警方刑求並非無的放矢,因此裁准再審。但最高法院認為,呂雖未直接性侵也恐為共同正犯,有再調查原因,因此撤銷發回高院更裁。高院更裁指出,根據呂提出的證據及卷內原有事證,認定呂於1994年初偵訊供述及陳錫卿的各次供述,非自由陳述。
高院還認為,卷內DNA鑑定書及犯罪現場重建鑑定報告,也顯示呂金鎧可能不是共犯,確有可能推翻原定讞判決的高度可能,因此裁准再審,高院展開再審於今年7月9日開庭訊問後,定今天上午宣判,撤銷有罪判決,改判無罪,呂金鎧也因此沉冤昭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