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搭著北院囚車於中無12時21分抵達北院,隨即由科技設備廠商替柯裝上電子腳環。據《壹蘋》記者觀察,陳佩琪帶著一個粉紅色塑膠臉盆,裡面裝水還浸泡一個艾草香包,上面覆蓋一條粉紅色毛巾;據了解,是陳佩琪等柯裝妥電子腳環後,讓他離開前到廁所擦身體去除晦氣,再換穿乾淨的衣服離開法院。
柯文哲約於下午14時15分完備所有交保程序,隨即到廁所換穿由陳佩琪準備的2套衣服,柯文哲選了其中一套換上,再用艾草水擦拭身體後除穢,隨即步出北院像小草們喊話,並預計直接驅車南下新竹探視守候已久的母親。
柯文哲深陷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案2大案,檢廉於去年8月30日展開偵查行動,兵分多路直搗其住處及辦公處所進行搜索,並於同天將柯帶回約談。後經檢廉馬拉松式訊問,認定柯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違背職務收賄及圖利等罪嫌,不僅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串滅證之虞,因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歷時3天3夜,台北地院於去年9月2日裁定柯文哲無保請回;北檢提起抗告成功,高院撤銷無保請回裁定,發回北院更裁。同年月5日,法院首度裁定羈押禁見,接著便一路被羈押至檢方偵結起訴當天。
北檢於去年12月26日偵結,認定柯文哲所涉犯行分為兩區塊,一部分是涉嫌於台北市長任內收受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的賄賂,讓京華城改建案得以獲取20%的容積獎勵;另一部分則是在競選總統期間,涉嫌透過木可公關公司侵占政治獻金,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違背職務收賄、公益侵占及背信等罪,具體求刑28年6月、褫奪公權10年,併科罰金5千萬。

案經移審至北院,北檢兩度向法院聲請羈押,合議庭先後於去年12月27日、29日裁定柯文哲以3000萬元、7000萬元交保,隨後均遭檢方抗告成功;檢方第三度聲押,北院最終於今年1月2日裁准。
柯文哲自今年1月起羈押禁見3個月,期間經歷3度延押獲准,此次羈押期限將於10月1日屆滿。由於日前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已出庭作證完畢,柯文哲的律師因而順勢提出具保停押聲請;北院上週提訊柯進行延押訊問,合議庭經過1天的評議後,於5日裁定柯文哲得以7千萬元交保。
北院認為,本案審理至今密集傳喚證人行詰問程序,有關柯文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重罪部分,日前已就「重要證人」彭振聲詰問完畢,因此滅證、串供的可行性及可能性已大幅降低;此外,同案雖有「橘子」許芷瑜仍通緝在逃,然而目前已有保全相關證人證述及事證,且尚難保證許女能緝獲到案,若以此作為羈押理由恐不符比例原則。

不過,柯文哲沒在第一時間同意交保,而是經過週末2天的深思熟慮後,今早才由律師團轉達意見,請求陳佩琪協助辦保。陳佩琪心繫丈夫,也火速於一個上午辦妥相關手續,力拚在下午1、2點左右迎接柯文哲回家;至於柯重獲自由後,預計將在北檢門口發表談話,接著再搭車南下回新竹老家過火,與媽媽何瑞英團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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