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林俊廷指出,柯文哲在京華城案涉及圖利部分混淆適法性,程序合法不代表實體合法,且基層公務員都認為京華城是首例,回復容獎涉及圖利,但柯文哲仍指示研議,也就是柯文哲與沈慶京於2020年密會後,京華城案起死回生,基層公務員若非在市長指示下,怎會研議京華城案。另外,柯文哲說對京華城容獎過程不知情,但京華城案歷經專家會議、公告公展、便當會及都委會審議,柯怎可能不知情,若非柯指示,基層怎會努力達成,難道沈慶京才是市長嗎?
熱門新聞:壹蘋10點強打|美女抽脂竟洗腎!腿冒血泡、腳趾壞死 恆美學醫美診所甩鍋「麻醉團隊是外包」(獨家)
林俊廷還說,根據基層公務員的對話,「不希望過(京華城案)」、「基本上要看彭副,他不擋我們也沒辦法,屆時施壓我們要怎麼扛?」、「過了就會有一陣子腥風血雨」等,都證明京華城容獎案不合法,另外,檢廉去年8月30日在柯文哲家中搜到工作簿,並查出該工作簿於2022年12月27日修改、2023年2月23日備份,證明柯文哲最了解內容,若柯說清楚就不必傳喚這麼多證人,且到庭作證的證人都證明該工作簿內容是真實的,性質就是帳冊,小沈的1500就是金額非時間,顯示柯收賄犯嫌重大。
至於應曉薇,林俊廷表示,應女身為議利用職權向市府施壓並收受沈慶京賄款,犯罪嫌疑重大,仍有羈押原因與必要。
接著,公訴檢察官廖彥鈞接棒提出,目前尚未詰問的證人包括同案被告黃景茂、柯文哲、連君蒲、張高祥、范有偉、黃珊珊、吳順民等就京華城、政治獻金2案的待證事實說明,無論是檢方或是辯方傳喚,都是「重要證人」,且這些證人不是與被告關係甚好就是主從關係,為避免證人證詞被汙染、確保訴訟程序順利進行,以及串證可能,在這些證人尚未詰問前,柯、應仍有羈押必要。
最後,公訴檢察官陳思荔則提出,幫柯文哲處理帳務的私人秘書許芷瑜是本案的重要共犯,柯文哲在案發時緊急指示許女出國,若柯文哲交保,難保他不會與許女勾串,加上訴訟期間柯文哲利用社群隔空串證、攻擊恐嚇證人,甚至將庭訊內容斷章取義,抹黑證人,無視法律規範,認為柯文哲仍有羈押原因與必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