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2日深夜雖未發現牛隻,但今日凌晨0時30分許,仍有用路人拍攝到該處牛群出現在道路之影片。警方今早到附近畜牧場,負責人看到相關影片,確認就是自家牛隻,在堤防邊放牧吃草,不料卻跑到馬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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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分局將通知飼主到案說明,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4條「疏縱或牽繫禽、畜、寵物在道路奔走,妨害交通者,處所有人或行為人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規定告發外,並將依《動物保護法》函請屏東縣政府裁罰,以防範類似情事再度發生。

畜牧場牛隻2日深夜跑到馬路上。翻攝畫面
畜牧場牛隻2日深夜跑到馬路上。翻攝畫面

動保法第20條第二項「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七歲以上之人伴同。」可依第29條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警方呼籲,飼主應妥善管理家畜,避免脫離圈養影響交通安全,造成意外事故,共同維護公共安全與用路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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