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蘋新聞網 綜合報導
帶您快速了解新聞核心內容:高雄一名看護朱女因被已故老闆贈與財產,引發家屬提告。法院最終判決家屬應支付朱女1000萬元,強調財產分配要注意法律程序和贈與行為的合法性等問題。

重點整理如下:
  • 老董在癌末期間,透過律師表達將財產贈與看護朱女,法院最終判決家屬須支付朱女1000萬元。
  • 律師指出,父母有權選擇將財產贈予他人,法律並沒有規定必須留給子女。
  • 避免子女取得“特留分”的方法,包括贈與財產或父母對子女重大不孝行為的證明。
  • 有效避免遺產糾紛的方法是立遺囑、規劃遺產處理以及訂立契約。
高雄橋頭地方法院判決,照顧老董事長十年的女看護,可依贈與約定取得1000萬元財產。
高雄橋頭地方法院判決,照顧老董事長十年的女看護,可依贈與約定取得1000萬元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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