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壹蘋新聞網
綜合報導
帶您快速了解新聞核心內容:台北地檢署對戴瑞甯及林惠珠兩人涉恐嚇危害安全起訴,因不滿京華城案偵辦程序,拍攝、合成官員照片上網,法官未認定羈押必要,諭知限制住居。此案反映敏感社會事件的公開抨擊和行為界限。
重點整理如下:
- 北檢依涉犯恐嚇危害安全、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等罪嫌起訴戴瑞甯和林惠珠,並將案件移至台北地院審理。
- 戴瑞甯承認非法利用個人資料,否認恐嚇意圖,並解釋製圖及貼文是表達對一事件的憤慨。
- 法官認定無羈押必要,諭知戴瑞甯無保請回限制住居;林惠珠認罪並請求停止羈押。
- 事件起因於對彭振聲妻子墜樓事故的不滿,相關圖文被認為具有威嚇及仇恨性,為事件的核心引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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