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壹蘋新聞網
綜合報導
帶您快速了解新聞核心內容:楊姓教授因對前任助理小玲進行強制猥褻而被判十個月徒刑,上訴至最高法院仍被駁回。法院強調楊教授未經小玲同意的行為傷害了受害者的性自主權,維持判決的理由是捍衛受害者的尊嚴和權益。
重點整理如下:
- 楊姓教授被控強制猥褻前任助理小玲,被一審判強制猥褻罪名成立,判十個月徒刑,經上訴至最高法院仍被駁回,維持原判。
- 小玲曾是楊教授的學生及助理,雙方有密切的師生關係,這也使小玲一開始選擇相信楊姓教授會遵守界限。
- 在台南時,楊教授以幫小玲按摩為由,逐漸進行不當接觸,小玲感覺不對勁,隨後遭到強制抱和親吻。
- 小玲遭侵害後選擇提告,並第一時間告知家人及朋友她的遭遇,表現出不甘受辱和尋求正義的勇氣。
- 法官指出楊教授未經小玲同意即進行猥褻行為,不尊重她的身體和性自主權,導致其判決不斷被維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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