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壹蘋新聞網
綜合報導
帶您快速了解新聞核心內容:2018年普悠瑪號事故中最年幼重傷者及另一名受害者獲賠1953.9萬元,因尤振仲關閉自動防護系統和超速駕駛致重大傷亡。台鐵與他被裁定需負責賠償,同時其他受害者的訴訟部分也有所定案。
重點整理如下:
- 法院裁定台鐵與司機員尤振仲需賠償1953.9萬元予事故重傷者謝小弟與董家小妹。
- 2018年普悠瑪號事故係因尤振仲關閉自動防護系統及超速導致。
- 其他受害者包括許女及董家成員等,也要求賠償精神慰撫金、醫療費等。
- 台鐵提出已提供安全訓練,但法院認定其與尤振仲皆有疏失。
- 許女及董小羚曾針對賠償金額上訴,但遭高院駁回,維持原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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