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警察接獲東剪票口站員通報後立即前往現場,發現一名男性旅客坐在軌道上,隨即在嚮導協助下將其扶至月台座椅休息,初步檢視,該男子手腳多處擦挫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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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調查,該男子因酒醉不慎失足跌落月台。9時39分救護人員到場檢查時,該男子表示無須送醫,並自行返家。

男子掉落軌道,鐵路警察獲報後前往現場,將其扶至月台座椅休息。翻攝畫面
男子掉落軌道,鐵路警察獲報後前往現場,將其扶至月台座椅休息。翻攝畫面

警方表示。本案未影響列車行車安全,警方將調閱監視器釐清是否涉及違反鐵路法相關規定,並函移交通部裁罰。


警方至初,跳墜軌道行為,已違反鐵路法57條第二項規定,行人、車輛不得侵入鐵路路線、橋樑、隧道內及站區內非供公眾通行處所。 違反者依同法第70條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如影響鐵路行車安全,情節重大者,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共同維護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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