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壹蘋新聞網
綜合報導
帶您快速了解新聞核心內容:本案涉及一起KTV顧客涉嫌性侵傳播小姐小美的案件。法院最終判決張男因性侵罪名成立,理由為小美的證詞與她的身體傷勢相符,並有驗傷報告佐證,小美的反抗以及驗出的DNA證據進一步支持她的陳述。張男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8月,全案可上訴。
重點整理如下:
- 法官確認小美的傷勢與其證詞一致,並有驗傷診斷書佐證,不支持合意性交的說法。
- 法官指出,雖未在小美肛門檢驗出張男DNA,但在其內褲及陰道深處皆有發現。
- 張男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8月,因法庭認定其性侵並對小美造成嚴重傷害。
- 被告張男否認犯行且未表達悔意,未與受害者達成和解,加重其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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