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蘋新聞網 綜合報導
帶您快速了解新聞核心內容:李進誠因捲入禿鷹案,被判需佩戴電子手環進行報到,案件涉及洩密及圖利罪,自2005年偵辦至今,經歷多次審理,結果最終由重罪判至較輕判決,可再上訴。

重點整理如下:
  • 李進誠被判從今天起至2026年8月佩戴電子手環,每天晚上自拍報到。
  • 禿鷹案由來已久,李進誠經歷五次審判,背景涉及洩密及圖利罪。
  • 李進誠涉嫌洩露偵查內容導致市場操控,被判圖利罪及洩密罪。
  • 最高法院經多次發回更審,最終判決4年5月,褫奪公權3年。
金檢局前局長李進誠涉「禿鷹案」纏訟20年,今更五審被判4年5月,還被合議庭傳喚親自聽判後裁定實施科技監控。謝亞庭攝
金檢局前局長李進誠涉「禿鷹案」纏訟20年,今更五審被判4年5月,還被合議庭傳喚親自聽判後裁定實施科技監控。謝亞庭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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