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蘋新聞網 綜合報導
帶您快速了解新聞核心內容:王鴻薇指控罷團成員懸掛誹謗性看板,涉及法律爭議。經檢方調查,因看板內容屬意見表達,而非誹謗,未逾越合理批評範圍,因此不予起訴。

重點整理如下:
  • 罷團成員懸掛看板引爭議,王鴻薇指控他們損害她名譽與選民評估正確性。
  • 看板懸掛期間不符選罷法規定,難構成《選罷法》傳播不實罪嫌。
  • 看板內容屬於意見表達和沒有惡意,不構成加重誹謗罪。
  • 被告的言論意在喚起公眾參與討論與監督,並非故意損害名譽。
  • 檢方以犯罪嫌疑不足為由,對4名被告處以不起訴。
罷團懸掛「王鴻薇與王滬寧握手密談」看板挨告,獲不起訴處分。翻攝自「山除薇害—罷免王鴻薇」臉書
罷團懸掛「王鴻薇與王滬寧握手密談」看板挨告,獲不起訴處分。翻攝自「山除薇害—罷免王鴻薇」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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