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壹蘋新聞網
綜合報導
帶您快速了解新聞核心內容:王鴻薇指控由數名人士懸掛含有中共官員王滬寧相關內容的看板,損害其名譽及影響選民判斷。北檢調查認為,看板內容涉及評論而非常然事實,屬於言論範圍,不構成誹謗或違反選舉法,決定不予起訴。
重點整理如下:
- 王鴻薇控訴懸掛看板的人涉嫌違反選罷法及誹謗,因損害名譽與社會評價。
- 懸掛看板期間並未進入罷免案投票階段,因此不構成傳播不實罪。
- 檢方認為看板內容涉及事實,屬於意見表達範疇,不構成誹謗。
- 檢方指出,立委與中共官員會晤內容可引發公眾討論,屬於監督職責,不是出於惡意損害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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