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有網友在幼兒相關的臉書社團發問,並附上一張新北私立某某幼兒園遭裁罰金額的截圖,詢問說:「裁罰金額特別多,是否發生了什麼事情?」,該網友表示該家幼兒園離他們家很近,且明年(2026年)就會開放招生,想了解一下狀況,最後更問道「被裁罰的老師應該也離職了吧?」言語中透露出家長的擔憂與疑問。
有民眾投訴不滿地指出,這是一家準公幼的幼兒園,裁罰金額是最高額的,但為什麼都沒有新聞爆出來,懷疑是被哪一個機關壓下去嗎?更提到現在虐童案那麽嚴重,卻都無法查詢發生什麼事,覺得很不解。

《壹蘋》記者透過網路上直接搜尋陳姓教保員全名,輕易地在新北市幼兒教育資源網找到一份相關「公告」,內容指出「行為人陳xx於新北市私立oo幼兒園任職期間,違反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33條第1項規定,依法處新臺幣60萬元罰鍰,並公布姓名及機構名稱。」
細看後,處分日為今年2月19日,文中雖然有將教保員姓名與幼兒園全名公布,但從罰則內無法明確得知該師究竟做了何事遭到重罰60萬元?連帶園方負責人也被罰6萬元且停招一年。
新北市議會民進黨團總召、市議員廖宜琨透露,該幼兒園去年底有一名男教保員涉嫌在園內廁所性騷擾一名6歲女童,導致小朋友身心受創,家長憤而到警局提告,該員也立即遭到園方開除,認為該事應無其他機關施壓隱匿,而是為了保護被害小朋友及其相關個資身分,不得不為之的低調。
據了解,該案之所以能定罪,關鍵在於女童能明確說出遭到性騷擾的時間與地點,指出在同一間廁間內,還能還原當時師生之間對話,稱男老師帶她去廁所,並給她看下體。不過遭指控的男師對此極力否認,強調是女童自己闖入男廁,兩人使用不同廁間,堅稱無不當行為,對此已提起行政救濟程序。

新北教育局表示,於去年12月接獲家長反映某私立幼兒園疑似不當對待幼兒,立即派員到園稽查,並依《教保服務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啟動調查,全案已調查完成,並經教保服務機構不適任人員認定委員會審議確認,該案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案件」,已裁定行為人終身不得擔任教保服務人員,並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規定處以最高罰鍰新台幣60萬元,已依法公告該園及行為人姓名。
教育局說,同時針對園方管理明顯失責部分,另依相關法令對園所負責人裁處最高額罰鍰6萬元,並停止招生一年,防杜類似事件再發生。
新北警方也證實,確實有接到女童家長提告妨害性自主及性騷擾等罪,也約談陳姓男師到案說明,目前檢方已起訴,正在法院審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