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警分局表示,7月13日凌晨4時10分許,青溪派出所警員於桃園區復興路發現黃姓男子(28歲)所駕駛自小客車停在紅線上,並懸掛註銷車牌(逾檢註銷),趨前盤查時發現黃男滿身酒氣,請其配合實施酒測,然黃男堅持拒測,警員依法舉發並移置車輛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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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該車底盤過低,拖吊車無法拖吊,且黃男一度意圖將車開走,為避免危害,警員立即請其交出鑰匙,同時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5條第4項及第5項規定,拒絕配合實施酒測開單告發,可處18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吊銷其駕駛執照。以及同法使用註銷車牌等開單告發,最高可處10,800元以下罰鍰。當場噴飛近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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