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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您快速了解新聞核心內容:志明和春嬌的婚姻因為春嬌和小明的越界行為遭到破壞。經法官查證春嬌確有外遇行為,且春嬌控訴志明非法取得訊息的指控不成立,根據雙方的經濟狀況,法官判決春嬌賠償志明10萬元。 重點整理如下: 法官認定春嬌與小明之間的互動超越一般社交界限,影響志明婚姻生活。 春嬌控訴志明非法奪取她的手機訊息,但法官認定訊息由子女正當取得。 法院判決春嬌需賠償志明10萬元,但全案仍可上訴,且賠償考量雙方經濟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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