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壹蘋新聞網
綜合報導
帶您快速了解新聞核心內容:朝姓男子在擔任蛋糕店西點師傅期間,侵占原料轉售賺取利潤,以致蛋糕店遭罰款並導致負責人施男自殺。事件引發法律訴訟,最終二審判決撤銷緩刑,朝男判刑1年,不得再上訴。
重點整理如下:
- 朝姓男子在蛋糕店擔任西點師傅期間,侵占原物料並轉售,共挪用208萬餘元。
- 負責人施男發現後未提告,反而要求還款並簽下切結書,但後來朝男自首且未再還款。
- 因檢舉環境問題,施男的店被要求改善並被罰款,最終因壓力巨大施男自殺。
- 朝男被台中地院依業務侵占罪起訴,最初判刑1年緩刑5年,後二審認為應實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