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籍立法委員陳培瑜昨天和同黨立委、受害學生在立法院舉辦記者會,抨擊台師大女足隊教師用學分威脅恐涉刑法強制罪,學生受試費用要繳回球隊公基金,也涉刑法侵占罪,人體試驗受到人體研究法規範,因此要求教育部一週內主動向司法告發。

陳培瑜去年11月即揭露,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精準運動科學研究專案計畫中的「建構新世代精準女性足球運動生心理、傷害及表現的智慧感測與衡鑑平台」,台師大女足教練要求選手配合抽血、每天3次,連續14天,學生若不配合,就威脅扣住畢業學分。

根據政府研究資訊系統,這項研究是跨年度、跨校的連續性大型研究,已知發生研究倫理及疑似違法爭議的部分,是由台師大體育與運動科學系執行;因涉及多項子計畫,另有中央大學、長庚體系研究人員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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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台師大對於女足教練的處置,校方昨天向社會大眾致歉,並說明經教師評審委員會討論後,對擔任女足教練的教師做出不予晉薪、不得超授鐘點等5項懲處。但因免解聘,又引發非議。此懲處案將報教育部備查,教育部若認為有審議或處理不當之虞,將退回重審。

據台師大研究倫理以及霸凌小組調查,已確認受試學生同意書有「施測後補簽」情形,受試費用是先入學生戶頭再回繳作為女足隊費,且以前確實有非醫事人員執行抽血。校方重申,女足教練涉及的研究計畫已中止,研究經費繳回,受試資料已依「人體研究法」規定銷毀。

有關教育部對台師大的處置,教育部今天表示,已對研究主持人陳忠慶及共同主持人分別處新台幣50萬元罰鍰,並命台師大自7月起停止受理新案人體研究審查,限期改善。

中央大學校方今天指出,中大教師參與的子計畫,僅限於非侵入性檢測,例如透過平板裝置及智慧型手錶進行心率、脈搏等認知與生理數據量測等,過程都遵守人體試驗委員會的規範。

林口長庚醫院也透過聲明稿表示,這次研究為單一整合型計畫,各子計畫獨立執行其研究項目。長庚體系運動醫學總召集人林瀛洲參與的子計畫,研究過程皆符合並遵守人體試驗委員會的規範。(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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