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地檢署起訴書指出,從事資源回收業的石婦原本與張姓夫妻有生意往來,雙方先前因收購廢五金時談不攏,導致張姓夫妻仍有新台幣7萬元未歸還給石婦,但石婦多次催討均無下文。

張姓夫妻今年3月13日向石婦宣稱有銅跟鐵要出售,藉此誘導對方攜帶約30萬元現金至倉庫,但當石婦抵達後,33歲張男卻持球棒敲擊頭部、腰部致石婦昏迷,並趁機劫財。

由於張男以為石婦昏倒後已經斷氣,便找來41歲妻子竇姓女子協助棄屍。運送過程中二人發現石婦仍未斷氣,張男便持刀具刺向背部,確認石婦已經死亡後,再棄屍屏東縣山區。

全案直至石婦家屬發現石婦外出後未歸報案求助,經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鳳山分局受理,並調閱監視器畫面偵辦,鎖定張姓夫妻涉有重嫌。

高雄地檢署3月15日訊問後,認2人涉犯強盜殺人、遺棄屍體等罪嫌重大,且有湮滅證據情形,由檢方向高雄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2人,於同日深夜裁定獲准。檢方偵結後,今天依強盜殺人、遺棄屍體、洗錢等罪起訴。(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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