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蘋新聞網 綜合報導
帶您快速了解新聞核心內容:林姓男子與曾姓女子涉嫌以設局方式欺騙和勒索吳男,最終遭法院以加重強盜罪判處8年多徒刑。案件中,嫌犯以誘騙和暴力相結合的手段對受害人進行恐嚇,企圖從中取利。

重點整理如下:
  • 林男和曾女聯合盧男以設局方式進行詐騙與暴力,對象為吳姓男子,使用手段包括誘騙、毆打和勒索。
  • 案發過程中,受害人吳男被強迫打家裡電話籌款,後被棄於街頭,由警方根據報案而獲救,最終嫌犯被捕。
  • 法院根據證據和證人的證詞,判定林男及曾女從事加重強盜行為,判處二人各8年多的有期徒刑。
桃園地院。資料照片
桃園地院。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