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緣於2024年6月9日下午,失明的顏男原先在萬華區租下一層公寓民宅,除自住外,還將其中一間房間轉租給陳男,但陳男當時已積欠數萬元房租,疑因不滿顏男催討,雙方爆發衝突,陳男竟持剪刀、菜刀狠砍顏男近300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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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進財事後搭乘火車南下逃至新竹,自認難逃法網,便前往新竹一分局北門派出所投案,萬華分局獲報後也趕赴新竹將他帶回偵辦。經法醫相驗,發現顏男全身上下受有297處刀傷、穿刺傷,陳進財到案後曾一度否認有殺人犯意,但檢察官不採信,最終依殺人罪嫌起訴陳男,並聲押獲准。

陳進財自2024年10月7日起在押至今,因羈押期限將屆,北院今日下午提訊陳男召開延押庭,陳男出庭時滿頭白髮、步履蹣跚,還需在法警攙扶下才能順利前行。然而當正式開庭,陳進財在面對法官提問時,相較進場時的虛弱形象,雖會結巴或有話講不清楚,但整體還算是鏗鏘有力。

陳進財表示,他承認有情緒失控及殺人行為,但否認有殺人犯意,自陳當下沒有要讓顏男死,也不知顏男會死,更稱是顏男先講話逼他、動手推他,為了防身才去廚房拿菜刀、剪刀想嚇唬顏男。然而當法官問說「砍1、2刀就會死,為何要砍那麼多刀?」陳男則回應「如果不是他(顏男)攻擊,不會砍那麼多刀」。

陳進財力拚重回自由身,自稱若停止羈押後可去社會局住,還說只要憑低收入戶證明,就會有人員安排他去睡庫房、打地鋪,同時社會局也會為他找房子,並強調絕對不會將手機關機。對此,檢察官指出,陳進財在犯案後曾經丟棄手機,且陳男居無定所恐有逃亡之虞,建請法官延長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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